创建时间:2024-10-10 10:30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服务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1.3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概况: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采购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拟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选择1家采购代理机构。
1.为了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比选供应商须在绵阳市城区内有办公场地、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等场地,具备开、评标场地所需要的必要设备【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办公场地及开、评标场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借用开评标场地合同为准(所有资料上的比选供应商名称须保持一致)】,并承诺保障不少于1人的固定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与采购人联系并处理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并承诺上门服务。
2.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保证采购的顺利实施。
3.在组织实施受托项目时,应遵守法律法规。
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及编制采购文件。
5.有权拒绝采购人项目中不合理的商务和技术条款,修正对潜在的投标人(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内容。
6.及时制作采购信息公告,提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
7.对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负责文件编制、发售,并及时制作采购、结果信息公告。
8.负责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比选小组/询价小组/谈判小组/协商小组)。
9.负责接受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10.组织和主持开标、评标,记录。
11.在中标(成交)人被确定的同时,制作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并完成发布。
12.负责向中标(成交)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13.须保守采购活动中获悉的有关商业秘密。
14.负责对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收到质疑要第一时间告之采购人,答复要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回复;协助处理投标人(供应商)的投诉。
15.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采购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15年,如公司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文件资料要全部交给采购人。
16.单个项目完成后,须将项目相关资料装订成备案卷交采购人。
1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委托他人处理采购人委托的事项。
18.出现以下情况的,自动终止合作:
(1)服务期内发现应标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中选的;
(2)服务期内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
(3)由于代理机构过失给采购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4)有其他与采购代理业务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1.本项目采用下浮报价,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报出下浮率,且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价格,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机构。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无因违反服务合同,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相关成员均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
(6)其他要求:具有履行本项目的法定资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 11 日至2024年10月 14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554054378@qq.com(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函;⑤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寄发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 21 日上午10:00时,将响应文件加盖鲜章密封递交至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成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响应报价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我司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响应报价进行统一拆封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myjfjt.com/)及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ygssc.cn/)发布上发布。
8 其他
/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迴龙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8142549181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