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0-10-14 02:41

增补入库公告

我司根据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入库单位的变化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气调库日常维修及设备管理,现对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单位库进行增补综合评定后作为我司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入库单位承担公司气调库设备日常零星维修及更换。兹邀请符合本次增补要求的潜在单位参加入库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1、项目名称: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以具体维修改造项目地点为准)

3、实施主要内容:单项单次改造维修费用预计5万元以内气调库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与更换等。

二、供应商条件及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有效的营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6、出现安全事故能独立承担赔偿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7、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8、接到甲方维修改造通知能立即响应,并在4小时之内完成现场踏勘与初步报价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施工,应急抢修应立马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三、附则:

合同1年1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履约情况良好的单位可视情况续签合同。

四、其他:

1、服务期满我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库的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价,不合格单位三年内将取消其再次入库资格。

2、气调库维修改造项目分派将根据维修项目性质、规模、单位报价、紧急情况等因素选取入库单位,经相关程序确定项目总价后实施。

3、本次采购不限制入库单位数量,我司将视情况确定最终入库数量及单位,最终入库结果将在我司官网进行公示。

五、评价办法:

潜在维修服务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后我司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个单位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库单位。入库结果以我司最终评选结果为准,我司有权不予解释入库的原因,参选单位同意并完全接受。

二、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前三年内被评价为不合格入库维修服务单位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报名登记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潜在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入库在规定的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鲜章递交至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管理中心。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函;

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1014日至2020年1019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供应商书面递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和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或以任何电子数据方式传送的响应文件

、本采购公告及评审后最终入库单位名单将在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gssc.cn/)公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采购文件咨询)15228327936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迴龙路10号。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gns2787318@sina.com

 

日期: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

报名函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已知悉贵单位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单位入库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我司决定按照公告规定时间递交报名函并参与项目增补入库

 

公司名称:      

                      2020  

联系人:                 电话:                 

 

 

附件2

 

致: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气调库年度维修服务单位入库采购项目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响应文件正本 1套。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⒈我方已完全明白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包括其补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附件,并自愿遵守项目公告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主动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项目要求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文件中关于资格、资质的其他要求;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阅采购公告,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11.本函有效期自落款日期起至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期结束止。

  与本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