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2-05-31 06:56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高农司采[2022] 03号 

1.3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概况: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R  不限  原则上少于5家进行增补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施工管理,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拟进行2022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

实施主要内容:单项单次改造维修费用预计10万元以内的零星小型土建、钢构、装饰、水电、防水、清淤及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与更换等。

2.2服务期限:3年

2.3服务地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所辖经营场所(以具体采购人的维修改造项目地点为准)

2.4基本要求或服务标准:

1、有一定的资金能力。

2、出现安全事故能独立承担赔偿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接到甲方维修改造通知能立即响应,并在4小时之内完成现场踏勘与初步报价,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施工,应急抢修应立马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4、维修服务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且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合同期满,经考核履约情况良好的单位可视情况续签合同。

6、服务期满我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库的年度维修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价,不合格单位三年内将取消其再次入库资格。

7、维修改造项目分派将根据维修项目性质、规模、单位报价、紧急情况等因素选取入库单位,经相关程序确定项目总价后实施。

8、本次采购不限制入库单位数量,我司将视情况确定最终入库数量及单位,最终入库结果将在我司官网进行公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的个体或企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入库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0531日至202206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鲜章递交至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成本控制部(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递交的时间为20220531日至202206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地点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成本控制部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评审方式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后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本次采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服务单位均可作为入库单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http://www.mygssc.cn/)上发布。

8 其他

    /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迴龙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28327936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二年三十一


附件:

报名函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已知悉贵单位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单位增补入库采购项目(高农司采 [2022]03号)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现申请报名本项目采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合同范本

年度维修服务入库单位合作合同

 

甲方: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结果,甲方决定入库乙方为公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服务合作单位,担负公司的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

一、服务、合作内容

甲方单项单次维修改造费用预计10万元以下的零星小型土建、钢构、装饰、水电、防水、清淤及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与更换等

二、服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从 2022年  月  日至2025  年  月  日,经考核履约情况良好的单位可视情况于合同到期前续签下一年度协议。

三、项目派发和入库单位选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具体维修改造项目时,将维修项目性质、规模、报价要求、紧急情况等因素通知入库单位进行响应,乙方作为入户单位之一在按甲方要求进行价格响应后在报价有效响应期内不得进行调整,若出现价格响应后拒不执行的情况,按本合同***违约责任处理。甲方经公司相关程序确定实施单位及项目实施价格。经确认后的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若入库的单位均不能满足甲方项目要求或不愿承接该项目时,甲方有权邀请库外施工单位承接并实施。同时,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诺授予乙方实现维修改造项目具体数额。

四、项目结算和工程款、质保金支付约定

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经确认的单价进行结算,即:结算总价=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工程量*经确认的单价。或以经确认的包干总价进行结算(新增项目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价格执行)。维修改造工程一律不预付款,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按项目具体要求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支付至审结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经甲方确认无问题后一次性全额无息付清;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待供应服务单位退库时无问题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若续签合同则自动转为下一轮履约保证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接的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有权收取关于乙方违约行为的违约赔偿金、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

2、甲方在维修改造项目派发过程中,应尽量兼顾各入库单位的利益,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最大限度的为乙方提供施工便捷条件。

3、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乙方申请,及时查验隐蔽工程,及时确认工程方量,及时签办乙方呈送的各种签证资料,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4、服务期满我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库的年度维修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价,不合格单位三年内将取消其再次入库资格。

5、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公司廉政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努力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如有违反者,乙方可采用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当面反映等多种形式向甲方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项目工程完工后,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2、乙方在项目服务合作过程中,有权向甲方反映合理诉求,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合理诉求后,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3、乙方应为甲方配备具有优秀专业水准、丰富从业经验、勤勉尽责、相对稳定的专门项目团队,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如团队成员调整时,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同时保证在调整过程中和调整之后,不影响对甲方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并不得改变本协议项下其他约定,切实做到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

5、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改造服务需求后,应立即响应,并在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踏勘,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查,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施工;应急抢修应立马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乙方应妥善进行保护,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甲方的设施、设备遭到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追加事故责任。

6、乙方承接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和甲方确定的工程内容及范围进行施工,不得私自增加、减少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如现场实际发生变化,需增减变更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到现场核查,并确认签字,以此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否则,不得办理并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7、乙供材料、设备的维修改造项目,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前,应先送样,报甲方确认,进场后,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并提供材质、设备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否则,不得投入使用,更不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堆码材料、设备,并自行做好材料设备的养护和保管工作,因养护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现象,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影响工期。如因此耽误工期,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甲方的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并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施工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令其整改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影响工期。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搞好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做到工完场清,并采取有效的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随时接受甲方安全、质量、卫生监督检查。

10、乙方在承接甲方维修改造项目、尤其是高空、高危作业项目前,应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经济、法律及民事责任,并不得影响工期。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办理经济、技术和隐蔽工程资料签证。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或隐蔽工程封闭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到施工现场查验工程质量、工艺,确认工程方量,并于确认之后的3天之内将签证资料做好送甲方签字。否则,甲方可不在补做的签证资料上签字,并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不予支付工程款。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

1、甲方未按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日,按当期工程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改造指令后,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未及时组织力量施工并完成工程任务,或中途撤离,或非法转包、分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酌情赔偿损失外,另按该项工程估算总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和违约金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两次不按合同约定承接并完成甲方派发的维修改造任务,除了承担应付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作合同,并取消其终身服务资格。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者终止后3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甲方合作期间,承接甲方维修改造任务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和资料。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双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供双方签署)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施工安全承诺书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本单位(人)承诺在承揽贵单位基建、安装、维修、改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组织施工,并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其经济、法律及民事责任概由本单位(人)承担。  

 

承诺单位:

 

承诺人: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告知书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通知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组织施工,并严格按下列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作出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施,入口处应根据项目大小,分别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等相关安全设施。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和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第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禁止在工地嬉戏打闹。

第四条  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堆放整齐、稳固,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第五条  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第六条  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第七条  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第八条  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九条  在房顶、陡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第十条  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择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第十二条  对于脚手架搭设、安全网拉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第十四条  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必须保持在10米以上,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第十六条  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第十七条  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第十八条  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第十九条  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第二十一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第二十二条  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第二十三条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施工,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现象。并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维护施工现场整洁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 负责为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上述规定并导致事故发生,责任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同时,项目管理部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报经分管或主管领导批准,对违者实施警告、严重警告、经济处罚、解除合同直至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等处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签收单位:                         签收人: